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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烟台开发区考选生报考指南及必备报考条件解析如下:
一、报考对象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3.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 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条件。
二、报考条件
1. 学历要求:报考者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2. 专业要求:招聘岗位对应的专业要求详见招聘岗位表。
3. 年龄要求:一般要求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9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部分岗位根据实际需求放宽至40周岁以下。
4. 工作经历要求:具有1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5. 其他要求:
(1)具有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和实际操作能力; (2)具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 (3)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职业道德; (4)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优先。
三、报名流程
1. 报名时间:根据公告确定。
2. 报名方式:采用网络报名,登录指定网站进行注册、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相关材料。
3. 资格审查:报考者需上传相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审核部门将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
4.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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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烟台开发区考选生报考条件
考选数量及职位设置:
共计划考选20名,均为综合岗位,限哲学门类、经济学门类、法学门类、文学门类、理学门类、工学门类、农学门类、管理学门类专业(含与以上本科专业对应的研究生相关专业)。具体岗位表暂未公布
考选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纪律观念强,服从组织安排。
(三)学习成绩优良,具有与岗位相适的工作能力。
(四)应届高校毕业生;国家规定择业期内未曾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境)内应届高校毕业生同期毕业的海归留学人员(含二年择业期内未曾落实工作单位的相关人员);参加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特岗教师计划等服务基层四项目之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曾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
应届高校毕业生,具体是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中,由国家统一招生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组织关系保管在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并于当年毕业的学生。
国家规定择业期内未曾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具体是指国家统一招生,2023年、2024年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二年)内未曾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其档案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五)年满18周岁〔2007年4月(含)以前出生〕。其中,大学本科毕业生25周岁以下〔1999年4月(含)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毕业生28周岁以下〔1996年4月(含)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毕业生31周岁以下〔1993年4月(含)以后出生〕。大学学制5年以上的毕业生,以学制4年为基数,学制每增加1年,年龄相应放宽1岁。
(六)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且在大学本科及以上学习期间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大学本科及以上阶段为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高校(42所)的,条件可放宽至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或在大学本科及以上学习期间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
本公告中主要学生干部是指:校(院、系)学生会(研究生会、学监会等)主席、副主席,任满1届以上;班级班长、团支部书记,任满1学年以上,任职时间截至2025年4月7日。
(七)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有吃苦奉献精神,适应基层工作需要。
(八)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条件。
考选职位主要参照教育部相关专业学科目录设置专业要求,应聘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考选职位专业要求相一致。报考人员在普通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阶段取得国家承认的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的,可与相应的毕业证书配合使用,依据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注明的专业报考。在审核考生报名资格过程中,对同意报考的新增加专业,在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网站(http://www.yeda.gov.cn/)更新,请随时关注。
除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以及与国(境)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外,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考察或体检阶段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其他人员报考的,须在2025年4月7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须提供具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具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人员,不能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违纪违法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在校期间受过院(系)及以上单位处分的;
(4)现役军人;
(5)因个人原因未能在《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时间内转为正式党员和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6)被开除公职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公务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9)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10)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11)有在校期间学术造假等不良行为的;
(12)大学本科及以上阶段,按正常学制未能获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
(13)具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职位。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2025年应届毕业生除外)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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