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公积金贷款新规,个人住房首付款比例上调,

烟台 更新于:2025-04-24 21:18
  • 张同乐7

    烟台公积金贷款新规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1. 个人住房首付款比例上调 根据新规,个人住房首付款比例将从原来的最低30%上调至40%。这意味着,在申请公积金贷款时,购房者需要支付更高的首付款,以减轻公积金贷款的风险。
    2. 现房申贷额度调整 新规对现房申贷额度进行了调整,具体如下:
    (1)首套房:最高贷款额度为所购房屋总价减去首付款后的余额,且不超过当地规定的最高贷款额度。
    (2)二套房:最高贷款额度为所购房屋总价减去首付款后的余额,且不超过当地规定的最高贷款额度的一半。
    (3)改善型住房:最高贷款额度为所购房屋总价减去首付款后的余额,且不超过当地规定的最高贷款额度。
    以下是针对新规的解析:
    1. 首付款比例上调的解析 上调个人住房首付款比例,有利于降低公积金贷款风险,保障公积金资金安全。同时,也能促使购房者更加理性地对待购房决策,避免盲目跟风。
    2. 现房申贷额度调整的解析 (1)首套房:新规对首套房贷款额度进行调整,有利于保障首次购房者的权益,减轻他们的经济负担。
    (2)二套房:新规对二套房贷款额度进行调整,旨在抑制炒房行为,降低房地产市场的风险。
    (3)改善型住房:新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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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阿敏啊668

      1.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

      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第二套改善性自住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降至20%;

      首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维持20%不变。

      2.提高购买现房申贷额度

      在我市购买现房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上调30%。

      同时符合购买高品质住宅、多子女家庭、高层次人才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上浮政策不可叠加使用,最高贷款额度为130万元。

      缴存职工购买我市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的新建现售商品房可享受本政策,需在购房时签订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现售)。购买我市再交易住房(手房)和新建预售商品房(期房)不享受本政策。

      上述政策自2025年4月1日起开始施行,2025年4月1日之前已受理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不予追溯调整。原有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本次调整不涉及的政策仍按原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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