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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山东城市服务职业学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攻略及报名方式详解如下:
一、报名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 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相符; 3. 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9年11月以后出生),部分岗位有特殊要求; 4. 具有较强的教学、科研、管理能力,能够胜任本职工作; 5. 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报名方式
1. 网上报名:应聘人员登录山东城市服务职业学院官方网站,点击“人才招聘”栏目,按照提示进行注册、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相关材料。
2. 报名时间:具体报名时间以山东城市服务职业学院官方网站公告为准。
3. 报名材料:
(1)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应聘岗位所需的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4)个人简历、求职信等。
三、报名注意事项
1. 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2. 报名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山东城市服务职业学院招聘咨询电话。
3. 请密切关注山东城市服务职业学院官方网站,了解招聘进度举报 -
2025山东城市服务职业学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方式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5年6月12日9:00—6月19日16:00
查询时间:2025年6月12日11:00—6月20日18:00
应聘人员登录山东城市服务职业学院网站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招聘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2025年6月19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应聘人员应尽早完成报名操作并及时关注初审结果,因“压哨报名”而影响初审结果的,以及因个人报名信息或相关证明材料不完整而未通过审核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应聘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应聘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
上述招聘岗位报名后的各类通知均通过山东城市服务职业学院网站和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发布,请应聘人员自行关注查询,因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资格初审情况、通知消息而影响报名或考试的,后果自负。
需要上传提交的电子材料(JPG或PDF格式)包括:
(1)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2)普通高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需提交身份证、有效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查询下载)及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含经单位盖章的成绩单),须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
(3)符合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和《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且2025年毕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提交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或其他证明材料,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
(4)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对暂未取得学位认证的人员,允许承诺后报名考试,需提供有资质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和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承诺书,并须于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未按时提交者取消应聘资格,且只有正式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后,方可进行公示、聘用。
(5)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5年6月前取得)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的原件和复印件;
(6)招聘岗位对专业技术职称资格有明确要求的,需提交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任职文件或聘书等证明材料(须在2025年6月前取得);除限制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系列的岗位外,其他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所有系列专业技术职称均可报名;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鲁人社办发〔2023〕11号)文件要求,持有符合岗位对应关系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的,也可报考;
(7)辅导员岗位需提交高校本科或研究生学习阶段主要学生干部任职证明(附件3)。主要学生干部证明须在报名资格初审前取得。主要学生干部包括:班长、班团支部书记;党支部书记、副书记;院系学生会或研究生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副秘书长、部长、副部长;校学生会或研究生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副秘书长、部长、副部长。院级、班级(团)任职由所在院系开具并加盖公章,党支部任职由所在院系基层党委或党总支开具并加盖党组织章,校级及以上任职由学校团委或学工处开具并加盖公章。
(8)招聘岗位有政治面貌要求的,需提交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关系证明(附件3)。党员关系证明须在报名资格初审前取得,且开具时间为2025年1月1日后。
(9)对研究方向有要求的岗位需提供由学校二级学院(系)或学校研究生工作处出具的证明材料,或其他体现研究方向的证明材料(写明研究方向的成绩单、硕士毕业论文封面等);如学历学位证、就业推荐表已注明和招聘岗位要求一致的专业方向,则无需提供此证明材料。
(10)招聘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用人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和人社部门出具的缴纳养老保险情况的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日期截止到2025年6月。
(11)在职人员应聘的,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附件3),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可以先行报考,无需上传此项材料,待考察体检开始后7个工作日内提供,如未能按时提供,视为放弃资格。
(12)离职人员应聘的,需提交离职相关证明材料。
报名结束后,除实习指导教师岗位外,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计划。取消和核减岗位情况通过山东城市服务职业学院网站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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