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人才引进生活补贴申请攻略,标准解析、材料清单及申请入口全解析

烟台 更新于:2025-07-15 06:25
  • 振华家电维修部

    烟台人才引进生活补贴申请攻略如下:
    标准解析
    1. "补贴对象":通常针对烟台市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紧缺人才等。 2. "补贴标准":根据人才的不同类别和贡献,补贴金额会有所不同。具体标准如下: - 高层次人才:根据职称、学历等因素,每年可获得一定数额的生活补贴。 - 紧缺人才:根据岗位需求和专业技能,给予一定的生活补贴。 3. "补贴期限":一般补贴期限为3-5年,具体以当地政策为准。
    材料清单
    1. "个人身份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 "职称证书":如有,提供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 "劳动合同":与烟台市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5. "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在烟台市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 6. "户口簿":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7. "居住证明":在烟台市的居住证明,如房产证、租赁合同等。 8. "其他相关证明":根据具体政策要求,可能需要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申请入口
    1. "线上申请": - 访问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或相关人才服务平台。 - 在网站或平台上找到“人才引进生活补贴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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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奕纯899

      一、生活补贴发放标准

      1.自2024年6月1日起,对首次新引进到我市企业(含中央、省属驻烟企业)工作的40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30周岁以下学士本科生及专科生,在烟缴纳社保满一年后,分别给予每人每年3.6万元、2.4万元、1.2万元、6000元生活补贴,补贴时限为3年。

           对绿色石化、生物医药、高端装备、航空航天、清洁能源等产业领域制造业企业中符合上述条件且属于符合条件的重点高校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学士本科生,生活补贴时限延长至5年。

      2.自2024年6月1日起,对通过公开招聘或依据有关人才政策首次新引进到我市事业单位(含中央、省属驻烟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工作的40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通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招聘程序和组织部门优秀毕业生选聘程序首次新引进到我市事业单位工作的35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及30周岁以下学士本科生,在烟缴纳社保满一年后,分别给予每人每年3.6万元、2.4万元、1.2万元生活补贴,补贴时限为3年。

      3.自2024年6月1日起,对首次新引进到我市企业(含中央、省属驻烟企业)工作且属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发布的急需紧缺技能人才(工种)需求目录内的45周岁以下首席技师和特级技师、35周岁以下高级技师和技师,在烟缴纳社保满一年后,分别给予每人每年3.6万元、2.4万元、1.2万元、6000元生活补贴,补贴时限为3年。急需紧缺技能人才(工种)需求目录,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另行制定发布。

      二、生活补贴申报所需材料

      1.学历学位(职业资格或技能资格)材料;

      2.工资薪酬发放凭证,包括申报单位提供的工资账单(或工资发放相关证明)、申报人提供的银行流水等;

      3.社保缴纳情况;

      4.其他审核主管部门认定应予以补充佐证的材料。

      三、申报入口

      通过烟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上综合服务系统 “人才补贴申报”平台申报,实行全程网办。申报人所在单位网上初审通过后,按隶属关系报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网上申报过程中遇到争议的,需到现场进行核查。

      申报工作结束后,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申报信息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按批次及时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因涉密问题不宜对外公示的,由所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可不对外公示,以适当方式在单位内部公示。

      经公示无异议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补贴资金直接拨付至申报人社保卡银行账户或本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四、生活补贴申报要求

      1.生活补贴按年发放,以社保缴纳满12个月为一个发放周期,不满12个月的申报不予受理。对变换工作单位前符合补贴申领条件,变换工作单位后仍符合补贴申领条件的,社保缴纳累计满12个月后,由现工作单位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发放。对变换工作单位前符合补贴申领条件却未申领生活补贴,变换工作单位后不符合补贴申领条件的,视为此前自动放弃申报资格。对变换工作单位前不符合补贴申领条件,变换工作单位后符合补贴申领条件的,社保缴纳满12个月时间自符合补贴申领条件的当月起算。

      2.生活补贴时限为3年的,应在首次来烟就业、缴纳社保当月起5年内申领完毕,超过5年或政策终止的,不再享受生活补贴政策,未在5年申领期内申报的,视为自动放弃申报资格。

      3.生活补贴时限为5年的,应在首次来烟就业、缴纳社保当月起7年内申领完毕,超过7年或政策终止的,不再享受生活补贴政策,未在7年申领期内申报的,视为自动放弃申报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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