夕阳的闪烁
山东烟台拆迁地段及政策解读
在城市发展进程中,拆迁改造是优化城市布局、提升居民生活品质的重要举措。山东烟台,这座充满活力的海滨城市,也在积极推进拆迁工作。2025年,烟台多个区域迎来拆迁改造计划,涉及芝罘区、莱山区、开发区、高新区、福山区、牟平区等。
芝罘区负责的棚改项目共有4个,分别为篆山片区(一期)、上尧片区(一期)、芝水片区(一期)、姜家西林片区(二期)项目,大部分位于南部新城。莱山区共有6个,董家庄片区(一期)、陈家片区、沟北片区、西轸片区、三滩1号片区及三滩3号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列入计划。开发区列入改造计划的棚改项目为5个,为奇章村(F-10小区棚户区改造项目)、福泉村(花溪径小区棚户区改造项目)、A-6富馨佳苑棚户区改造项目、聚创新城棚户区改造项目及福嵛村(嵛景华城棚户区改造项目)。高新区有2个项目列入年度计划:兴盛名仕城二期(南沙子棚户区改造项目)和三兴御海城二期(刘家埠棚户区改造项目)。福山区有6个项目列入年度计划:曾家庄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永福园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盐场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钟家庄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南庄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以及宋家疃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牟平区列入年度计划的最多,共有11项 ,为宁海街道曲家埠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宁海街道东油坊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等。
烟台实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新制度,与以往城市房屋拆迁制度相比,在多方面作出重大调整。明确房屋征收必须基于公共利益需要,并对公共利益作出清晰界定;规定房屋征收补偿主体是政府,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这一举措有效避免了商业利益对拆迁过程的不当干扰,保障了拆迁的公正性和合法性;确立先补偿、后搬迁原则,切实维护被征收人合法权益;取消行政机关自行强制拆迁,使得拆迁程序更加规范、合法,减少了不必要的矛盾冲突。
在补偿标准方面,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复规定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如Ⅱ级区片每公顷补偿108万元。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按照山东省自然资源厅规定的标准执行。涉及农村住宅(或工矿企业)的补偿安置,由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会同相关镇街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单独制定补偿安置方案 。房屋补偿根据房屋结构和类型定价,如房屋重置价每建筑平方米钢混结构一等800元,二等750元;砖混结构一等640元,二等595元,三等500元等。
安置方案具有多样性,产权置换分为回迁安置和异地安置,回迁安置让拆迁户在原居住地附近获房,保持原有生活圈和社交网络;异地安置则选择交通便利、配套设施较完善区域。货币补偿给予拆迁户自由选择购房地点和居住方式的权利,政府依据市场评估价格确定补偿金额。还有产权置换与货币补偿相结合的方式,为拆迁户提供了更多选择空间,使其能根据自身需求和实际情况灵活搭配,平衡居住和经济利益。
拆迁改造对烟台城市发展意义深远。通过拆迁改造,可以优化城市空间布局,将老旧、杂乱的区域转变为规划合理、功能齐全的现代化城区。提升城市基础设施水平,完善交通、水电、燃气等基础设施,提高居民生活便利性。促进产业升级,为新兴产业发展腾出空间,推动经济可持续发展。改善居民居住条件,让居民从破旧的房屋搬进宽敞明亮、配套完善的新居,提高生活品质 。
对于烟台市民而言,若涉及拆迁,应及时关注政府发布的征收公告和补偿方案,了解自身权益和义务。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交流,表达合理诉求。在选择补偿方式时,要综合考虑自身经济状况、生活需求等因素,做出最适合自己的决策。
